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古老的神州大地上,涌起了一个又一个的热潮,来势稳、持续久、范围广的“古筝热”,就是其一。当流行歌曲狂飙席卷、钢琴倍受青睐、民族音乐遭遇冷落之际,古筝却如一枝出墙红杏,以其美观大方的造型、优美典雅的音韵、演奏多声的特长,显示了民族艺术的生机、活力、风采和魅力,赢得了世人的喜爱和赞赏。
这一“古筝热”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古筝“飞入寻常百姓家”,业余学习者雨后春笋般涌现,各式各样的“古筝艺术学校”、“古筝培训班”遍地开花。而今,在数以百万计的业余习筝者中,虽不乏中年和老年,但90%以上则是我们所要谈及的青少年,即以女孩居多的中、小学的学生。这么众多的青少年钟情古筝,雄辩地证明新时期以来古筝的研制和演奏技法的改革创新取得了巨大成就,古筝艺术已融汇于时代的潮流,处于蓬勃的发展之中;同时也反映了人民物资生活、精神生活的提高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影响。但是,当我们透过热热闹闹、趋之若鹜的景观,具体考察一下实际情况,就不难发现:约计80%的学筝者,或浅尝辄止,或半途而废,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还有5%左右,时断时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真正踏踏实实、专心致志、学有造诣者,不足15%。这固然与中小学教改尚不到位,学生负担仍然过重,作业压头,无暇旁务等原因有关,但更为关键的是,他们缺乏兴趣,或兴趣不持久。据笔者所知,青少年选择古筝,不外被动、主动和协商三种情形:被动者,即一切由家长作主,自己只有遵命、服从而已,对古筝并无兴趣。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实乃经验之谈。主动者,即一切由孩子自作主张。然而,其动机多出于一种好奇之心,无深层底蕴,当他们与古筝接触一段时间后,好奇心得到满足,新鲜感消失,则兴趣索然,再也提不起精神和劲头来了。协商者,无论孩子率先提议,还是家长率先提议,双方都能平心静气地商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共同作出决定。如此则孩子学筝前思想准备充足,对古筝及学习古筝的意义有所认识,兴趣较持久,不轻易转移。当然,这初始的兴趣,也潜藏着不稳定的因素,需要巩固和升华。由上可见,加强对青少年学习古筝兴趣的培养和导引,乃是一个颇具普遍性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二、兴趣是学好古筝的原动力
兴趣是一种心理特征。广义地说,人们由于爱好某一事物或活动而产生的愉悦情绪,由于关注某一事物或活动而产生的积极探究倾向,由于肯定某一事物或活动而产生的主动参与意识等,都属于兴趣。它不是人生固有的,而是后天形成的,是人们各种生活需要激发而发展起来的。照生理学解释:作为人的神经中枢的大脑,是心理活动的主要场所。当人们在社会现实中,受到某一事物或活动的刺激,神经系统将信息传输给大脑,就会引起高度敏感的大脑皮层较迅速、强烈的感受和反应,形成兴奋中心。兴趣即大脑皮层兴奋增高的结果。生活需要是兴趣的基础,人的生活需要,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多种多样,这就决定了人的兴趣的多种多样。这里所说的“古筝学习兴趣”,则基于精神的需要。这应是种狭义的兴趣。它是一种力求认识古筝,渴求掌握古筝演奏技能和不断探求古筝艺术奥妙而带有强烈情绪色彩的活动。有人将这类狭义的兴趣称为“学习兴趣”,或“认识兴趣”、“求知欲”等。
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先生曾说:“成功的秘诀是兴趣,对少年儿童所从事的活动有着巨大推动作用,兴趣一经形成,它就会磁石般地吸引着少年儿童去认识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活动。”[1](P463-464)这里强调的兴趣,其实就是狭义的学习兴趣。对于学习来说,学习兴趣是种原动力,一旦青少年的大脑皮层形成这样的兴奋中心,就会大大提高学习积极性,集中精力、倾注热情参与学习过程,争取优异的成绩。学习古筝亦然。读读名人传略,我们就会发现,古今中外许多著名的学者、科学家、艺术大师的成功,都得益于兴趣。例如,我们熟悉的聂耳,音乐兴趣从吹笛兴发,伴随他辉煌的一生。研究表明,学习兴趣促进学习的巨大作用,还体现在它有时能弥补智力发展的不足。如拉扎勒斯在语文教学中曾实验将高中生按智能和兴趣分为两组,智能组学生的平均智商(IQ)为120,但对语文的阅读和写作不感兴趣;兴趣组的学生平均智商只有107,但都喜欢阅读和写作。这两组学生都必修阅读和写作同一门课程并接受同样的测试,一学期下来,结果兴趣组的总成绩比智能组好。[2](P279)细究起来,青少年的学习兴趣,是存在着层次差异的。综观学习兴趣的实际表现,大都将其划分为有趣、乐趣、志趣三个层次。不同层次的学习兴趣,对学习的驱动力也不一样。就学习古筝而言:有趣是指青少年一时被古筝独特的外型或古筝演奏的美妙音响所吸引,油然生出一种好奇感,迫切渴望去摸一摸,弹一弹,过上一把瘾。这是青少年普遍存在的感官受到刺激即自然而然产生的“猎奇”心理。这种心理多处在较朦胧的自流状态中,特点是为时短暂,不稳定;容易转移,不专一。前面提到的自主选择学习古筝的青少年,学习兴趣大都处于有趣这一低层次,如不及时进行培养和导引,欲望稍有满足,就会消失或转移。乐趣是在有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特点是趋向专一和稳定。这需要花大力气精心培养和导引。学习古筝的青少年进入这一层次,初始的那种猎奇古筝外型和音响的稚幼心理已淡化,代之而来的是对古筝深层艺术美的发现、感悟和陶醉,恨不能尽快掌握古筝演奏技能,打开艺术殿堂的大门,获得更多的艺术享受。此时,他们真正把学习古筝视为一桩乐事,主动性、自觉性增强,不会轻易地放弃了。从目前情况看,青少年学习古筝者,由有趣进入乐趣的尚属少数。乐趣进一步升华,就是志趣,其特点是高度的专一性和稳定性,强烈的创新欲和成就感。学习古筝的青少年臻达这一最高层次,享受艺术美的愉悦往往伴随着坚强的信念、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志向,一心一意追求全面掌握古筝演奏技能基础上的艺术发展和美的创造。这时,他们偏嗜古筝已爱不释手,甚至将其视为一种事业,乐于面对和克服学习、探索中的艰难和挫折,力求有所建树。当然,学习古筝有志趣者,为数更少,他们一般都有着良好的音乐秉赋,而对于广大青少年,就不应强求了。
三、关键在于对学习兴趣的培养和导引
古筝是我国民族乐器中的瑰宝,有着极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已走向世界,响遍五大洲,而大批选择古筝的青少年却缺乏兴趣,或学习兴趣难以持久,问题何在?笔者以为,除第一部分涉及的原因外,尚有:
(一)青少年本身:1、阅历浅,理解力不足,对学习古筝缺乏认识。陌生感势必造成与古筝的隔膜。2、幼稚不成熟,随意性强,感情容易冲动,善变无长性。一时心血来潮选择了古筝,三分钟热度一过就想搁在一边。
(二)学生家长:1、无论强制独断型的,还是民主协商型的,让子女学习古筝,出发点不一定完全正确,大都为了孩子升学时能加点“特长分”,进重点学校,或为孩子寻求一条谋生之路;即使希望孩子能经受艺术的陶冶,提高修养、净化情操、开发智力者,也普遍要求过高,求之太切。因而,他们往往不给孩子留一点自由支配的时间,见缝插针,逼着孩子一遍遍地练,甚至机械地规定每天必须练习的次数,给孩子造成沉重的心理压力,产生厌烦乃至畏惧情绪,将有趣的活动变成了精神负担。2、撒手放羊型的,则对孩子学习古筝概不过问,使其兴趣自生自灭。
(三)教师:1、学生来源多,而真正古筝专业出身的教师紧缺。据报道:北京市甘家口少年之家,学古筝的有四、五百人,而教古筝的教师只四、五个,平均每位老师带百余学生,只能十几人一班上大堂课,难作具体指导。2、教师队伍中不乏鱼目混珠者,有的根本没有系统学过古筝,无法正确指导学生训练,误人子弟。跟着这样的老师,基本功打不好不说,不规范的演奏习惯一旦形成,纠正起来都很难,别说再继续发展了。3、有的教师也存在责任心不强、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欠科学、眼睛老盯着考级等缺撼。
我们找出问题的症结,关键是针对这些症结采取积极措施,培养和导引青少年的古筝学习兴趣。对此,学生家长和教师必须高度重视。
作为学生家长,应正确认识青少年学习古筝的意义,端正支持孩子学习古筝的动机,降低期望值,杜绝强制行为,多些关爱和鼓励。给孩子选教师尤为重要,一定要慎重调查了解,以免孩子跟错人,走弯路。
作为教师,更应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唱好主角戏,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打造好个人的品牌。古筝教师是传授古筝演奏技能、启开艺术殿堂大门、塑造青少年灵魂的实践主体。国家教委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年—2000年》中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艺术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艺术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较为全面的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高的道德和文化素质,掌握艺术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具有从事课堂艺术教学和组织、辅导课外艺术教育的能力。”对此,古筝教师不能例外,也必须在思想品德、学识能力、教学艺术诸方面努力打造自己。因为只有思想品德高尚、学识渊博、专业精通、能力强、教学艺术高超的优秀教师,才能赢得学生的尊敬、爱戴和信赖,潜移默化地影响他们,发挥为人师表的作用;才能凭借自己的威望和魅力产生的巨大感召力,有效地指导学生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加里宁曾说:“可以大胆地说,如果教师很有威信,那么这个教师的影响就会在某些学生身上永远留下痕迹。”[3](P177)事实确实如此:在古筝教学中,学生跟着内心钦佩的真心关爱他们的教师,总是舒畅愉快、兴致勃勃,学习劲头十足。教师对学生的指教和诱导,很容易转化为他们的需要与实际行动;即使是批评和忠告,也能激发他们进取的决心和信心。有人曾以“你喜欢怎样的音乐教师?你不喜欢怎样的音乐教师?”为题进行中小学生调查,结果:“学生喜欢的音乐教师特征集中起来排在前六位的是:教学方法灵活(37.2%),幽默诙谐(36.8%),唱得好(33.6%),知识渊博(31.3%),耐心平易近人(29.4%)和活泼大方(27.4%)。而学生不喜欢的音乐教师特征更为集中一些,排在前六位的是:脾气坏、不耐心(65.5%),讽刺人、打击人(54.1%),教法少讲课死板(41.5%),不公平偏向(38.9%),知识面窄(26.6%)罗嗦废话多(24.7%)。”[4](P135)这也提醒、警示古筝教师,应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完善自己,让学生认同自己,喜欢自己,乐于接受自己的指导和教诲。
(二)因材施教。中小学一般不开设古筝课,青少年学习古筝,基本上都是利用课余时间。他们从六、七岁的娃娃到十八、九岁的中学生都有,起步时间不一,筝龄长短不同,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再加上各自选择古筝的情况、性格、心理素质、音乐秉赋等方面的差异,教学很难采取统一的固定的模式。这就要求古筝教师,必须摸清学生的全面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并针对每人的实际,确定适宜的教学内容,选择有效的教学方法,制订科学的培养计划。如七、八岁的娃娃,非常幼稚,自控力差,随意性强;好玩,好动,好奇,好胜;音乐知识贫乏,审美态度尚未形成,选择古筝往往出于新鲜有趣,聚精会神学习古筝最多只能维持20分钟。对其施教,课时应控制在20分钟之内,或穿插游戏将50分钟分为两三个阶段;内容要少而精,循序渐进,每次都有新鲜感;枯燥的基础训练应千方百计包装得生动、形象,富有趣味;练习曲应短小,尽量改编启用一些儿歌,使他们感到熟悉、亲切。再如:对家长强制选择古筝者,首先要多开导,使他们熟悉古筝,了解古筝艺术的历史、现状及其巨大的艺术魅力,消除陌生感、无可奈何的情绪和逆反心理,逐渐将注意力和学习兴趣迁移、集中到古筝上来;其次是将学习古筝的意义及对个体本身的价值渗透到各教学过程中去,深化其认识和理解,进一步调动其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而教学内容的设置,应难易适度,要求不要过高,使其跳一跳能够摘到果子,经常品味成功的快乐,有成就感;喜欢流行歌曲的,可酌情改编一些作为练习曲,增强当代性和吸引力。总之,因材施教这一古老的传统,今天仍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应在古筝教学中发扬光大。
(三)使青少年感知和理解古筝的艺术美。对美的感知和理解,是审美教育的核心,是审美的要点。指导青少年学习古筝,是不折不扣的审美教育,亦应把感知和理解古筝优雅、美妙的艺术美作为核心。就古筝艺术而言,所谓感知,即听觉、神经系统和大脑对古筝演奏乐曲的直观感受和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综合的整体性把握;所谓理解,即以感性形式对古筝演奏乐曲深层意蕴的整体性感悟和把握。青少年只有具备一定的感知和理解能力,感知和理解到古筝的艺术美,感情产生共鸣,身心得到愉悦,注意力被古筝深深吸引,才能真正走出难奈的无趣,超越短暂的有趣,形成无穷的乐趣,臻达崇高的志趣。而青少年感知和理解古筝艺术的能力,先天的因素不能否认,但主要是后天形成的。对此,古筝教师起着至为重要的作用。
究竟如何开启和提高青少年感知和理解古筝艺术美的能力呢?笔者认为:
1、多听,使青少年具备有“音乐感的耳朵”。马克思说:“对于不懂音乐感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5]即充分指明了问题的必要性。所谓多听,既包括广泛地听古筝演奏乃至各种音乐,极力拓宽听觉的感受领域,领悟古筝艺术的特征及与其他音乐品类的异同之处;又包括反复地听同一首古筝曲演奏或其他音乐,特别是古筝名曲和正在习练的曲的名家演奏,增强音乐记忆力,有效地把握瞬间即逝的流动音响,将听觉的印象综合起来构成整体。如此广泛而又反复地聆听,加强了感性经验的积累,掌握了古筝艺术语言和表现手段的听觉印象,并且对相当数量的乐曲特征有了较深的感性体验,就会逐步深入地感知和理解古筝艺术美。因为古筝艺术是纯粹的听觉艺术,它以特殊的有组织的乐音在时间上的流动,展示艺术美,抒发思想感情,表现生活的感受,要想感知和理解这些,只有靠耳朵聆听。没有听觉的体验,就没有古筝的艺术美。总之,聆听是直接感知和理解古筝艺术美的途径,古筝艺术美首先为听觉所拥有,在开启和提高古筝艺术美的感受和理解能力的过程中,听觉占有主导地位。
2、调动青少年的联想和想象力。古筝艺术是表情艺术,有着内在的寓意和浑厚的意蕴。但是,古筝发出的乐音,尽管有精心编织的可感的旋律、节奏、和声、音色、调性等,却只是诉诸听觉,既无空间造型性看得见摸得着,又无语义性与一定的概念或现实事物相对应;即使直接摹仿的自然界的音响,如独奏曲《战台风》摹仿的风声、《骏马奋蹄》摹仿的马蹄声等,都深寓着象征或暗示意义,不同于人们会不假思索地感知到它的对象是什么的自然界真实的声音。这就势必导致了古筝艺术感情内涵的朦胧模糊性和多义性,也给深入感知和理解其艺术美带来了难度。我们经常看到,有些人被古筝独特的乐音所吸引,但又听不出它所表现的内容,大有不知所云之感,其原因就是:在古筝艺术面前,人们认识实践中遵循的单纯理性支配下的逻辑思维活动失去了它的穿透洞察力。这时,冲破这一阻碍,沟通古筝语言与其深远内涵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借助于联想和想象,将听觉、神经系统、大脑直接获得的信息、感受和审美经验转化为视觉形象乃至触觉、嗅觉、味觉感知意象,然后理性思维在通感派生的综合认知对象的基础上,去接近乐曲的本质,把握艺术美。由此可见,联想和想象是开启古筝殿堂的一把金钥匙。古筝教师一定要千方百计将这把金钥匙交给青少年,调动他们在对古筝艺术直接感知的基础上,在古筝乐音留下的自由广阔的审美空间里,尽情飞腾自己的想象和联想,构建可感的形象和意境,寻味不尽的内蕴,感受生命的律动,领略更丰富多彩的艺术美。由于兴趣爱好、性格个性、情感气质、文化修养和生活经历的不同,青少年们的联想和想象存在着差异,教师应予允许和肯定,不强行统一于自己的诠释,但亦应注意引导他们寻找各乐曲的审美指向,以免胡思乱想,与古筝艺术风马牛不相及。
3、给予必要的讲解和提示。受年龄、能力、情感和认知水平的限制,加之古筝乐曲又没有文字依据可循,青少年感知和理解古筝艺术美,远不如有歌词的歌曲那么容易,总给人种距离感。要弥补这一缺撼,缩短青少年与古筝艺术间的距离,古筝教师进行一些讲解和提示是必要的。笔者认为,除对音乐基础知识、古筝艺术特点、感知和理解古筝艺术的经验和途径概括介绍外,最需要的是使青少年对所涉猎的各具体乐曲的背景材料、作者的创作意图、本体结构、风格特征及流派归属等有具体了解。并注意在他们感知和理解古筝艺术美的过程中,及时画龙点睛地提示审美指向、重点难点、精彩片断和情感变幻以及音乐要素的表现作用等。当然,这些讲解和提示,属于理性知识,不能代替对古筝艺术美的感知和理解,但它却可使青少年亲近古筝艺术,为他们感知和理解古筝艺术美提供参照;而且,这些理性知识一旦融进具体的对古筝艺术美的感知和理解的实践中去,也会发挥不可低估的驱动力。
4、加强青少年的文学艺术修养。虽然,文学艺术的各个门类,都有自身的独特性,但作为人类的生活和情感的艺术再现或表现,它们又有共同性,不乏相通之处。就古筝艺术而言:我们翻开任何一部曲集,都会发现,许多曲子是根据古今诗词、戏曲、小说、历史记载和传说等创造的,诸如《孔雀东南飞》、《春江花月夜》、《苏武牧羊》、《汉宫秋月》、《林冲夜奔》、《哪吒闹海》、《打虎上山》、《草原英雄小姐妹》等,其题材和内涵都和文学艺术密切相关;电视中播放古筝名曲时,常常配上优美的风景风俗画,把听觉和视觉结合起来,展示其非凡的艺术魅力……当代著名的指挥家阿巴多在谈到这类问题时说:“我认为了解音乐、绘画和文学的各个方面是很重要的。……有时候我读到的书或看到的绘画中的某些东西之间是有关系的,会在音乐上对我有所帮助。”[6](P126-127)既然如此,加强青少年对文学、绘画、戏剧、电影、舞蹈、雕塑等等的了解,很有必要。广博的文学艺术修养,不仅仅有助于青少年进入直接相关的古筝乐曲的审美高层次,而且对古筝艺术美的感知和理解能力的全面提高大有裨益。
(四)抓好基本训练,走好通往古筝艺术殿堂的第一步。青少年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古筝,大都带有一定的专业训练色彩。不论他们选择古筝出于何种目的,期待能熟练地演奏是一致的,这与学校以审美为目标的音乐教育之侧重点不同。正因为此,青少年学筝伊始,就想进行筝曲演奏,对基本训练不感兴趣;而某些古筝教师,则往往迎合这一心理,减少了基本训练,降低了要求,这是极不负责任的。岂不知基本训练是通向古筝艺术殿堂的第一步,无法跨越,不下决心搞好,是永远学不好古筝的。
古筝的基本训练,主要是识记和指法。识记,即读谱、背谱,要求必须准确地辨识、感知古筝乐谱上的符号形式、表情记号和演奏指法等一切标记,不得遗漏,并牢牢地贮存在大脑中。这是正确熟练地演奏古筝乐曲的前提,实践证明,青少年记忆力强,只要付出一定的劳动,都可以做到。而作为古筝最基本的演奏技法的指法,掌握起来就有相当难度了。这是因为:1、指法繁多。中国儿童考级委员会编《中国古筝考级教程》所附《古筝弹奏技法标记符号总汇说明》即开列出187种[7](P335-356),最常用的也有40种左右,全面掌握这些指法,绝非一蹴而就之事。2、每种指法都有严格的要求,技术性较强,只有反复练习,动作到位,精确稳定,才能产生最佳效果。3、单项指法,需要合理地交换、联结,整合为相关联的自然、和谐、流畅的系列,要做到得手应心,更需百倍努力。
总之,要熟练准确地掌握指法技巧,非下苦功不可。且不说成为一位古筝专业演奏者,需如何呕心沥血,即使做一名爱好者,要自如地操纵古筝,也得长期磨炼。但是,青少年对古筝基本训练不感兴趣,实际上就是不愿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练习古筝指法;某些古筝教师减少、降低了要求的,也正是古筝指法的训练。这是违背学习规律的。要纠正这一偏差,切切实实把青少年的注意力吸引到古筝指法训练上来,古筝教师责无旁贷:
1、要千方百计使青少年明白,古筝指法虽然仅仅是古筝艺术的表现手段,真正的古筝艺术也不以卖弄、炫耀指法技巧为能事,但不讲求指法,古筝就无所谓艺术了。古今中外器乐大师们都十分重视本专业的基本技能训练,他们刻苦训练基本功的典型事例,亦可坚定青少年练好古筝基本功的信念,鼓舞青少年抛弃急功近利的思想,踏踏实实、循序渐进地习练古筝各种指法。同时,在传授具体指法及其整合时,应认真进行示范,一丝不苟地予以指导,并结合相关的练习曲及名曲鉴赏,让青少年进一步实际体会这些指法在艺术表现中的作用。
2、避免机械式的重复。练习是掌握古筝指法技巧的必由之路,重复是必要的。但是,教师和家长绝不能硬性地规定练习的时间和次数,强制青少年一遍又一遍地作机械运动。否则,势必挫伤他们的兴趣和热情,形成精神压力,使练习流于应付,不见长进,甚至不规范动作形成习惯,严重影响以后的发展。青少年练习指法的手,不是机械,其动作是受大脑神经中枢支配的,练习指法,与其说是训练他们那双手,不如说是训练他们大脑神经中枢对手的动作进行调控。因此,指导青少年练习古筝指法,要特别强调手脑并用。只有他们的精力高度集中,大脑神经中枢根据各指法要领、注意事项和练习情况,及时有效地指挥手的运作,严格校正不规范之处,才能提高效率,取得预期的效果。单项指法练习如此,复杂的指法整合更应如此。也只有练一遍有一遍明显进步并得到肯定和鼓励时,青少年才会坚定信心,增强兴趣,满怀热情地练下去。所以有人反复强调:“一百次错误的练习,不如一次正确的练习;一百次注意力不集中的练习,不如一次注意力集中的练习;一百次不动脑子的练习,不如一次动脑子的练习。”[8](P94)
3、把指法训练与审美结合起来。我们强调古筝指法重要,仅就古筝艺术美的表现手段而言,绝不能将其当作学习古筝的最终目的,而“重技轻艺”,或“先技术后审美”。如果古筝指法与审美分离,也就失去了它的作用和价值。因此,指导古筝指法训练的过程,必须是与审美紧密结合的过程。古筝教师应把每项指法技巧,都与它的表现意义和审美内涵联系起来,使青少年切实从中认识、感受和体验到美,激起更强烈的审美需要,主动、积极地进行训练,在满足审美需要的追求中,掌握指法技巧。同时,应从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出发,根据训练内容,结合专门训练某些指法的练习曲,有针对性地选一些简短、优美的曲目或名曲片断,增强训练的趣味性,力避单调、枯燥和呆板。古筝指法练习,是经常不断的事,难以一役而毕其功,即使学有所成,一日不练也手生,还应注意结合艺术实践,坚持不懈地练习,进一步精益求精。当然,此时与初练时不同,演奏者已将侧重点由技巧转移到艺术美的展现与创新上来了。
(五)让青少年走出封闭训练的小天地,常在家长和亲友面前表演,并适当参加公开的演出、比赛和考级等。这些音乐实践,可激发青少年的表演欲、竞争意识和荣誉感,调动他们学习古筝的积极性,不仅有利于克服表演时的羞怯紧张心理,锻炼胆量和应变力,而且有利于保持持久的学习兴趣。
以上关于“古筝热”中潜伏问题的思考,渗透着笔者教授古筝的体会,偏狭浅陋之处,敬请方家赐教。
参考文献:
[1]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编.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
[2]转引自赵富才.课堂教学与非智力因素[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
[3]加里宁.论共产主义教育与教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8.
[4]曹理,何工.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
[5]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J].朱光潜译.美学,1980,(2).
[6]外国音乐参考资料.1985,(2—3合刊).
[7]中国儿童考级委员会编.中国古筝考级教程[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8]梁广程,王嘉实.声——音响心理与奥秘[M].北京:农村读物出版社,1993。
作者简介:
吕云路(1963-),男,山东龙口人,聊城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婷婷(1981-),女,山东临清人,聊城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助教、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