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年祭歌》是台湾台东高山族的一首男声重唱(阿美)民歌。阿美族群自称“阿米斯”,人口约12万,是高山族各族群中最多的一支。他们大部分居住在花莲、台东、屏东诸县。其经济以农耕和渔业为主。阿美民歌十分丰富,代表性民歌体裁有祭祀歌、劳动歌、婚恋歌和饮酒歌等。
《丰年祭歌》是每年收获之后举行的庆祝仪式上所唱祭祀歌的第一部分,属农事祭祀歌(另有捕鱼祭、狩猎祭等)。由台湾长期研究高山族音乐的著名音乐学家吕炳川采集记录。全首祭歌共分五个部分。第一段落(第1—16小节)是男声独唱,由两个长乐句组成,上句结于“Re(2)”,下句结于“La(6)”,各句的前半句音调跳跃性较大,表现了歌者的兴奋之情,随后停在长结音上,音乐、感情都相对归于平静。自第二段起到第五段,在声部安排上都是第一声部先于第二声部两小节或一小节进人,有如一个“导句”,此后部分的重唱音调大都由首段的独唱音调变化而来,上下声部旋律之间也有较亲近的关系,但又采用了对比性手法,使音乐既生动、流畅、有层次感,又鲜明、统一,构成一首完整、精美的民间合唱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