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城汉族的两首民间小调《茉莉花》,是流传在东北的两首有代表性的《茉莉花》。它们的唱词与江南的同名小调基本相同,其曲调轮廓也无很大改观,特别是第二首,四个乐句的结束音除第三乐句有一点变动外,其余三句完全一样。如果拿它与河北南皮的那首同名小调相比,近似之处就更多,所以,我们有理由说,这一首是民间歌手们从河北带过来的。
至于第一首,由于它的旋律是围绕着“La(6)”、“Re(2)”两音展开的,最后又结束于“Re(2)”音,所以曲调性格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以各乐句的结束音来看,原来的首句是都结于“Sol(5)”音的两个平行乐汇,而现在它是前面结于“La(6)”音、后面结于“Sol(5)”音的上下两个呼应性乐汇;原来第二句是一个峰状的并下行结于“Do(1)”音的承接性旋律,这里却变为处于高音区并结于“Sol(5)”音的乐句,它与首句呈平行关系;后两乐句的变化幅度更大,尤其是终止乐句,“硬”性地结束于“Re(2)”音,使原来小调的旨趣顿然改变。
总之,从腔、词因素而言,这两首《茉莉花》与江南的同名小调之间是一种“同词异曲”的关系。而所谓“异曲”,并不是完全“改弦更张”,而是十分巧妙地借用了江南小调的音调“框架”,编织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旋律音型。如果说,江南的同名小调柔婉清俊,飘荡着一种“阴柔”之气的话,那么这两首则是粗放铿锵,融贯了一股“阳刚”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