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
音乐——发展史(八)
春秋(公元前8世纪--前5世纪)时期,开始出现“礼崩乐坏”的局面。春秋时期,宗法制度渐次瓦解,异姓不妨结盟,同姓反会相攻,宗族、血亲观念逐渐被地域性的封国观念代替,各地区原来只能在社会下层流行的当地
音乐随之而取得了自己应有的地位。《诗经》中的《国风》是各诸侯国的本国歌诗,《国风》绝大部分是春秋时期的作品,正是春秋时期各地音乐逐渐复兴才出现的现象。到后来,地方音乐甚至可以取代雅乐,用于礼仪了。郑国音乐(郑声)是首开其端的。正因为此,以维护礼乐制度为己任的孔子才会“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并说“郑声淫”(郑声浸淫雅乐),提出要“放郑声”(把郑声赶出雅乐领域)。但是孔子并不能改变历史的进程。孔子去世之后,各地方音乐的影响更加扩大,社会上称之为“新乐”,其中著名的有郑、卫、宋、齐等地区的音乐。“新乐”是从“新兴起”的意义上起的名字,如果从历史上说,其实不少“新乐”比号称“古乐”的西周雅乐更加古老。例如郑、卫、宋等国,郑是早商活动地区,卫是商王室所在地,宋是商亡后商后裔的封国,它们的音乐都承袭自商,从渊源讲,比岐周音乐古老,而且发展水平也较高。更重要的是,一切“新乐”都没有象“古乐”那样,被礼乐制度堵死,而是按音乐自身规律发展。所以“新乐”清新活泼,风格多样,优美感人,连理论上懂得“古乐”重要的贵族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确实喜好“新乐”,听“新乐”不觉疲倦。
出土的春秋时期的编钟,已不再守雅乐“宫-角-徵-羽”的音阶规律,它们非常生动地为后人保存了当时各地不同风格的音阶形式。例如郑国新郑编钟(新郑是郑的都城),既可构成历史上奉为“正统”的升四级七声音阶,也可构成自然七声音阶;并可构成三种调高的五声音阶。晋国侯马编钟的音阶六声缺角(mi),甚至与今天这一地区的
民歌音阶特点相同。
各地“新乐”兴起后,不但在当地发展,而且进一步随着政治和经济的交往,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得到空前的大交流。春秋中晚期的楚国编钟一套十三枚,备有完整的十二律,包含了演奏各地音乐的可能棗它们应是各地音乐大交流的反映。战国初期曾国的大套编钟,即最有名的曾侯乙编钟,不但从钟的音列上,更以钟的铭文告诉我们当时音乐大交流的真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