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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品种的形成和声乐器乐的全面发展-5
(公元960—公元1911)
燕乐的宫调本来应有其音高和音列方面的限定意义的,至元杂剧,这些意义已经基本失掉了,这可能与主要伴奏乐器由唐的
琵琶到宋的筚篥再到元杂剧的笛的变化,(元杂剧的伴奏乐器也用笛、板、鼓。)以及杂剧曲调必须适应单独演唱者的嗓音条件等原因有关。
元杂剧和南戏不同之处,不但在结构上前者为“四折一楔子”,后者以“出”为单位,普通一戏即有二、三十出之多;
音乐分类上前者所用为“北曲”,后者为“南曲”,而且在于前者四折始终由一个男主角(“正末”)或女主角(“正旦”)唱,其他角色只能说话不能唱,即使唱,也只能唱与主角的套曲无关的短小曲调,而南戏如前所述,却是一般角色都能唱,也没有宫调限制。显然,南戏较元杂剧可塑性强些,因此就更有发展的潜力。可是元灭宋以后,南北一统,元杂剧随其政治、军事势力进入南方,南戏一时几被遮没。但元代中期,形式比较自由的南戏首先采北曲与南曲共同构成“套数”(即套曲),称为“南北合套”,使戏剧的音乐兼具南北之长。一般说来,北曲雄健刚劲,南曲平和柔美。中国音乐的风格历来以南北的区别最显著,自《诗经》--《楚辞》,至《相和歌》--《吴歌》、《西曲》,莫不说明了这一点,但至今依然存在的北方音乐刚劲,南方音乐平和的风格差异,恐怕是南北朝以后逐渐形成的。元杂剧后来也用“南北合套”,不过那时杂剧已开始走向衰落。
上述唱赚、诸宫调、南北曲的音乐,在后来的昆曲中都有某种程度的保留。